27日,市煙草專賣局組織召開了《東莞市卷煙零售點合理布局規(guī)劃(草案)》聽證會上。會上,聽證代表紛紛就行業(yè)發(fā)展、市場規(guī)范等問題,向負責起草《規(guī)劃》的市煙草專賣局代表發(fā)問。尤其是中小學校周邊煙草零售點怎么管理,市局回復:幼兒園、中小學校內(nèi)及中小學校出入口五十米范圍內(nèi)的不發(fā)零售點許可證。
為適應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特別是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,東莞市煙草專賣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局“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”新要求,嘗試建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負面清單制度,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,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(huán)境,做出了有益的探索。如幼兒園及中小學校里面及周圍五十米范圍不設香煙零售點,其依據(jù)就來源于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負面清單。
當然,煙草零售許可的負面清單并非東莞獨有的放權與限權措施。不難查到,近在咫尺的廣州,遠在北國的烏魯木齊,山城重慶、近鄰珠海,統(tǒng)統(tǒng)推出了旨在規(guī)范煙草零售布點的負面清單。顯然,對煙草零售的放權,既是法無禁止即可為的表征,設置負面清單,又是奔著加強管理的目的去的。然而,此間最令人納悶的是,對幼兒園、中小學周圍五十米范圍不予發(fā)放煙草零售許可證。五十米的范圍設定,其出發(fā)點到底是什么?要說是保護中小學生,這五十米距離確實有點短。
有代表提出,學校附近禁止賣煙,意在維護師生學習的無煙環(huán)境,培養(yǎng)健康公民。但是,我們深知,五十米禁煙之路是遠遠不夠的。一個有心抽煙的學生,何懼五十米之遙;而一個回眸,則能看到五十米外有人抽煙,在學校周邊這種示范作用仍是無法避免的。
不過,對煙草專賣倒也無可過多指責,畢竟是國家稅務來源,更加上有消費需求就有供應市場,這是必須面對的事情。問題則在于,如何在規(guī)范煙草零售的同時,加大對煙草消費觀念的引導。如加大力氣進行宣傳,公共場所不可吸煙,學校周邊不可吸煙,當著小孩與女性的面更不可吸煙,諸如此類,仍是我們可為的空間。
公共場所禁煙的口號提倡了好些年,但最近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這個聲音已然微弱了許多。這種現(xiàn)象自然令人擔憂。只有從健康出發(fā),從社會文明的立場出發(fā),才能在合理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同時,又將社會危害降到最低?;蛟S,煙草零售在學校周邊劃定五十米的禁令,也反映了公眾輿論與煙草利益方的矛盾狀態(tài)。為輿論讓步五十米,為豐厚的專營利益仍然保持可望可及的張望狀態(tài):你來與不來,我就在五十米開外,不離不棄。
敢為天下先的東莞,其實在對學校禁售香煙這一塊,還可以走得更遠一點;同時對健康消費理念的養(yǎng)成,還可以做更多的工作。作為不吸煙群眾,對此很是期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