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假煙,無論是消費者還是零售商戶,都是恨之入骨的。根據(jù)煙草專賣管理辦法,售賣假煙是違法的,但是親有沒有過這樣的想法:
那就是自己不小心得了假煙,但是我并不打算賣出去,是不是就不違法了?
如果親真的有這樣的想法,那親可就大錯特錯了。因為如果親的假煙價值達到一定的金額,就算沒有賣出去,也是違法的!按“售假未遂”處理,而且最高會被罰貨物價值的2倍罰金!
今年3月26日,施行了一部新的規(guī)定——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(guān)于辦理非法制售煙草專賣品犯罪法律適用的司法解釋》。其中有項規(guī)定各位做生意的親可得注意了:
偽劣卷煙、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,雖尚未銷售,但貨值金額達到15萬元以上的,就以生產(chǎn)、銷售偽劣產(chǎn)品罪(未遂)定罪處罰。
而且,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中也有規(guī)定:
第140條規(guī)定:構(gòu)成生產(chǎn)、銷售偽劣產(chǎn)品罪的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處或單處銷售金額50%以上2倍以下罰金。
第23條規(guī)定:對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
溫馨提示:煙草專賣條條框框很多,所以建議各位親有事沒事得多研究研究跟咱售煙有關(guān)的法律知識,不然哪天不小心違法了自己都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。